06年4月份在凯安居购买的创维32LCAIW液晶电视,8000多元,保修1年。07年5月份刚过保修期就坏了,表现为接通电源后电源灯亮,可是发动不了,屏幕没反映,用遥控器和机身按钮都不可。打电话咨询修理点,说可能是液晶面板坏了,假如换,费用是整机的60%,大约5000多元。
为了查明详细损坏原因,预定了修理。修理人员到家,还没作业,就先要检查费200元,我直接就把他请出去了。什么都没干就要钱?哪里有规则还没向顾客阐明毛病原因就收钱的?要是检测不出来,钱不是白交了么!后来有个客服打电话,说能够修好了视状况收费,成果又是那个修理工,上门就要修理费,我赶忙把这之徒哄走了,客服与修理工唱双簧戏耍顾客,太放肆了吧!
液晶电视自身价格很高,液晶面板所占份额更大,保修期一年显着不行。别的对面板保修期是否有独自规则?我在网上看,创维电视黑屏是遍及问题,根本能够定位必定毛病,商家借此赚取高额修理费,这是否应令厂家把毛病电视悉数召回,双备补偿用户丢失,至少是免费修理而不计保修期?上门先收检测费是哪了的规则?合理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