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看,这车够奇葩!大白日开车灯,这么扎眼!”4月20日13时30分许,漳州高速交警三大队民警小林正在电脑前巡查路面监控体系,闽粤省际路段的一辆黑色轿车引起了他的留意。“这不是大灯照的,灯火只需一边,是从车牌方位射出来的,这么扎眼,估量是想躲开路面监控。”民警老陈如是剖析。(4月22日《海峡导报》)
城市交通要道,特别是高速公路上,都装置了一些监控体系,谁违反了交规,都会被电子眼当场“拿下”,只需有图有本相,司机就得乖乖承受处分,谁固执无视交规,结果你是知道的。
为了抵挡路面监控体系,一些无良司机想破了脑袋,有的克隆套用别人的车牌号,有的成心遮挡车牌,有了这些“护身”法宝,就有了对立电子眼的底气,闯红灯、违停、超速等等再也用不着惧怕被查被罚,如此这般,严峻打乱了交通秩序,损害了大众利益。因此,只需发现套牌、遮牌等严峻违章行为,警方必予以从重处分。
应该说,通过长时间耐久的管理,此类现象已有所收敛,可是,恐怕谁也没想到,某些司机又有了新的发明与发明,在车牌上装了射灯之后,宣布的强光使得电子眼成了“盲眼”,如此一来,开起车来就能够很固执,这种夸大的方法一般人很难辨认出来,不详尽调查还真以为是车灯呢。
漳州发现的这个抵挡路面监控的方法,其结果比起套牌与遮牌来说更严峻,不光是白日仍是黑夜,这种射灯一开,光线十分激烈,对路途交互与通行安全构成的损害十分大,惋惜的是,当地交警仅仅作为一般性的违章处分,也没有追根溯源,找到制造装置射灯的源头,予以严厉查处与完全撤销,毋庸置疑,此现状绝非孤例与个案,有必要查个真相大白,有必要从严惩办,如此才干有用震撼根绝此类违法行为。
车牌上装射灯很固执,交警不能听任这种行为,一定要采纳有用办法,有清晰的意图性地加以防备与管理,如此才是负责任的情绪,也才干真实保证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