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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跑车肇事案嫌犯承认醉驾并致歉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31日 06:49进入复兴论坛来源:中国网络电视台手机看视频

  中国网络电视台消息:据广州日报报道,深圳市交警局昨日召开第三场新闻发布会,会上交警公布了最关键的证据,肇事车辆上的血液检验结果为,驾驶位附近及红格衬衫上的血迹与侯培庆的高度吻合,交警表示目前有直接证据显示侯培庆为肇事者,不存在顶包问题,所有的视频、照片、出租车GPS轨迹等证据也能与所有的证人证言相互印证,目前足以认定侯培庆为实际驾车者。

  此外,警方称据最新调查,此前被怀疑为实际肇事者的车主许楚辉和天某泰公司法人代表许某周事发时不在现场,许楚辉在布吉家中,而许某周当时在珠海。

  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昨天发布微博称:该院侦查监督部门已介入“5.26”车祸侦查活动。

  “确实喝多了,不清醒的状态,当时是怎么开车走的,我现在绝对没记忆。可能很多人会质疑这样的一个问题,我的实话是我真的记不清,我只在撞车的一瞬间有意识。

  车是我本人开的,这个毫无疑问,也希望能借此机会对死者家属说声对不起。本人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侯培庆

  昨天,交警公布了事发前后侯某的活动轨迹视频,这些视频中有几份此前已经公布了翻拍的版本,但昨日公布的则是这些视频的原始档案,此外,交警又找到了几份新的视频,从这些视频中能够正常的看到侯某从25日晚10时许进第一间酒吧起,直到次日9时左右,许某周等8名男子赶到大梅沙侯培庆入住的酒店劝说其到交警局自首的过程。

  交警提供的视频显示侯某及三位女性从25日22时许一直喝到26日凌晨2时50分左右离开,其间还从第一家酒吧换到了另外一家酒吧。凌晨2时50分,他们从酒吧出来上车。

  3时01分许,侯培庆先冲民田路和福华路交叉口红绿灯,随后又在福华四路路口加速狂飙。

  滨河新洲路段、滨河车公庙立交、滨海广深立交东连续三个摄像头都录得了一部红色跑车飞速超越其他车辆的画面。

  滨海大道红树林段的一个视频显示,3时08分13秒,红色跑车冲到事发地点,尽管踩了刹车,尾灯长亮,但仍以180公里左右的时速冲向前面的红色和右边的蓝色出租车,3时08分20秒许,视频上方事发处可见有火燃烧。

  昨日,交警还首次提供了载侯培庆去大梅沙游艇会的出租车(红的,车牌号为粤BK8X87)的GPS行车轨迹。

  26日4时41分27秒,有乘客上车,一直载客到大梅沙游艇会。凌晨5时11分,的士到达。

  5时12分02秒,到达大堂,出来两位女工作人员,简单登记后侯培庆上楼,视频中清晰可见其穿红格衬衫打赤脚。

  交警还通报,昨天几份视频中出现的穿斜肩T恤的黑衣女士来到福田交警大队,并从不同人的照片中指认了侯某,确认当天开车载其喝酒的确是侯某,在辨认照片上对侯某的照片打了上下左右四个指模印。

  昨天交警展示了由深圳市物证检验鉴定中心30日出具的鉴定文书,鉴定书显示,送检检材为人字拖、方向盘气囊驾驶室侧门上血迹,方向盘中轴下部疑似血迹,地上掉的牙齿,副驾驶、左后座、右后座、纸巾上的血迹等。花格上衣的血迹两块。以及侯培庆及三位同车女性汪×、汪×、孙×的血样。

  DNA鉴定报告说明,车上的人字拖、方向盘气囊驾驶室侧门上血迹、纸巾上的血迹、衬衫上的血迹与侯培庆STR分型一致,同一认定几率大于99.99%。

  对于一直被怀疑是实际肇事者许楚辉的情况,昨日交警又公布了其他相关证据,这些证据显示许楚辉事发当天在家,4时23分,进入电梯,准备离开家。几份视频均显示此前没有其出入小区的记录。

  对于法人代表许某周,交警也进行了一番调查,调查显示,许某周25日赶往珠海,饭后与朋友打牌一直打到26日凌晨3点30分,9时许赶回深圳,并前往酒店劝说。

  答:在责任认定中要先看车主有无责任,假如认定司机车主应当承担共同的赔偿相应的责任,车主就有赔偿的责任。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就进入民事调解阶段,假如调解不成功将进入司法程序。

  答:跑车的速度经刹车后也超过180公里,两车的相对速度达到100公里,跑车首先撞到蓝色出租车,碰撞后,蓝色出租车失控,尾部中间撞到路边的树木损坏很严重,然后起火。起火原因,有无发生爆炸,正在组织专家调查,近期将会公布。

  对网友恶批的光影问题,深圳交警科技处负责人张军表示,以前公布的部分视频由于未经对方许可没有拷取原始视频,有的是手机翻拍的,在翻拍时,视频播放刚好点到了慢速,所以被网友误以为时间静止。

  对于头上的光晕问题,张军解释称,经过现场多次实地拍摄了解,警方发现在黑影处,不单单是侯某,所有从该处路过的人头上全有光晕,是射灯打到人身上的问题。

  实地到过现场的一位警官介绍,黑影处是一个射灯,是酒店营造艺术品光影的效果,在监控视频中,有人走过就会有光晕。

  针对网上说许楚辉、许某周在事发后出国的传言,交警称,无二人近期出境的记录。

  深圳市交警局新闻发言人、副局长徐炜表示,欢迎广大媒体朋友、市民、网友监督交警的工作,一起进行案件调查,揭开“5·26”案件的真相,只要有需要,可以一道参与案件调查。如果想参与,可与102媒体联络处联系。

  为什么没有公开全部视频,第一次通报会主要展示没有顶包,也没有记录侯培庆逃跑的视频。所有的视频没有经过任何的加工和篡改,网民可以质疑,可以批评办案的进度。

  徐炜还表示,对于飙车超速行驶等危险驾驶行为,会像查处酒后驾驶一样,即日就展开全市范围内对飙车行为的严查。

  对同车三名女子及前来接侯培庆的吴某,交警部门正在进行问话,会和相关法律部门一起根据案件调查的情况,假如根据犯罪构成要件,确定为包庇行为,同样会依法进行处理。

  记者昨日在深圳第一看守所采访到了肇事司机侯培庆,这也是侯培庆首度面对媒体的采访。

  面对是否顶包的疑问,侯培庆回应,“是我本人开的,这个毫无疑问,也希望能借此机会对死者家属说声对不起。”侯培庆表示,本人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侯培庆和记者说,自己当天在一家露天酒吧喝酒,他和跑车上的三名女子中的其中一名之前认识,该女子又带来了两个朋友到酒吧一起喝酒,四人一共花费了2000多元,由他买单。

  而对于他之后如何开车离开的,侯培庆表明了自己记不清了。“确实喝多了,不清醒的状态,当时是怎么开车走的,我现在绝对没记忆。可能很多人会质疑这样的一个问题,我的实话是我真的记不清,我只在撞车的一瞬间有意识。”

  侯培庆表示,事故发生后气囊爆炸,第一反应是给副驾驶的乘客解开安全带,由于解不开,所以自己起身先让后面的两名乘客下车。“事后有点神志不清,我的印象中只有爬过铁丝网,在路边的绿化带上,不知道是睡了还是短暂昏迷了,说不清楚。”

  侯培庆表示,当时迷迷糊糊中自己打电话给一个朋友,朋友打车把他送到了游艇会,但自己不是游艇会的会员,房间是朋友开的。“到了酒店就睡了,第二天朋友(包括车主)把我叫醒的,让我面对现实,本意不想刻意逃跑,最后在他们的陪同下去自首。”

  侯培庆在现场向记者展示了自己身上的伤口,表明了自己做了十年修理工,2010年11月份才进入天某泰公司。对于事故中三名死者及家属,侯培庆通过本报道歉,“想对死者家属说,对于我造成的一切后果,我愿意尽我所能承担,希望能得到各界人士的谅解,我也能理解死者家属失去亲人的痛苦,希望家属能给我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据警方介绍,侯培庆1999年到深圳工作,前期学修汽车又在几个汽车美容店工作,其间认识许某周,2010年11月左右,侯培庆到天某泰公司上班,事发时其是建筑公司员工,初步了解,每月工资3000元左右。其在天某泰公司所从事的工作,等于是车队长,负责公司车辆的维修、买保险等工作。深得许某周信赖,两人交情颇好。

  事发时,侯培庆有该跑车的使用权。侯培庆还曾经找许某周借过钱做生意,其间亏本后又投靠了许某周,其经济情况也不是非常好。开的车是许某周的车,事发时住在大梅沙游艇会开的房。侯和许分别开的房。

  在福田交警大队,记者也见到了当时在跑车上的一名女乘客孙某。“没有顶包,更没有封口费”她和记者说,自己上车时并没有两辆车飙车,当时从酒吧出来后,曾劝说侯培庆不要开车,但对方一再坚持,“大家就一起上了车,阿庆(即侯培庆)开车。”

  她告诉记者,自己是由朋友介绍,第一次与侯培庆喝酒,凌晨近3点,侯培庆与她们三人出酒吧,乘坐红色日产GT-R上路,在路上曾叫侯培庆开慢点,车速一开始也确实缓慢,到后来逐渐加快,“想想这件事就挺后怕,庆幸捡回一条命。”孙某告诫他人,绝对不能酒后开车,害己又害人,“事故造成三人去世,感觉很惋惜,对家属只能说抱歉了。”

  另一名女子从福田交警大队询问室出来后,对记者说“拍什么拍,找死啊,就是你们炒起来的”。